关联户“掩”虚开径 黑中介“遮”罪案痕 ——揭秘涉税中介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
半岛网6月12日讯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线索,联合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婷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2020年至2023年,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婷婷利用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向其代理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充当成本,帮助下游企业拆分收入偷逃税款,共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84份,涉及金额427.88万元。2025年8月,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该涉税中介机构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34.96万元罚款。目前,涉案罚款已追缴入库。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婷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公安机关已对涉嫌虚开发票问题开展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前期摸排现疑点 抽丝剥茧觅踪迹
在摸排涉税中介违法违规疑点线索过程中,第二稽查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相关联的3户个体工商户开票行为存在疑点:一是出资设立实体方面,从分析情况看,杨婷婷未直接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但其丈夫分别担任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李沧区1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二是2户在市南区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设立时点、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均一致;三是3户受控个体户下游受票客户高度重叠,仅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身无真实经营成本票据,违规套用增值税免税、低税率及个体户所得税优惠,经营特征明显异于正常实体经营企业。检查人员立即通过信息系统对3户企业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结果发现,3户个体工商户受票企业分布广泛,缺乏明显业务关联,2户注册于市南区的个体户目前处于注销状态,另外1户企业注册地位于李沧区,目前状态正常。检查人员判定,上述3户个体户,于相同时间段向同一受票方开具相同品目普通发票,均未取得相关进项,其开票内容反映的行业跨度极大,其从业能力与其发票业务内容明显不匹配,涉嫌虚开发票。
心存侥幸多搪塞 多方协作寻突破
沿着线索顺藤摸瓜,检查人员迅速对涉税中介机构——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检查人员对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展开询问。经过询问得知2户注册于市南区的个体户经营者为其岳父,3户个体户购票人杨婷婷为其妻子。以上3户个体户均由其控制。然而当检查人员问及如何采购、如何运输以及如何提供服务时,其搪塞道:“我不干这行已经两年多,2户市南的企业已经在税务工商依法注销了,没有问题的。手机号码也换了,之前的细节很多记不清楚、人员也联系不上了。”检查人员敏锐觉察到,背后主谋另有其人。
检查人员把侦查方向转移到对资金的分析上,依法调取了3户个体户以及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经过分析发现下游企业在收到发票前均已经支付货款,但是3户个体户收到货款后分别转移给了杨婷婷等人员,个人收款转账后一部分提现一部分转给相关人员,但相关人员的身份有待核实。为进一步核实业务的真实情况,检查人员决定向下游受票企业继续追溯核查,从状态正常企业入手,对在青岛注册的18家企业开展询问调查,询问企业具体业务情况。经核实,发现部分收到杨婷婷转账的人员就是受票企业的关系人,即确认了资金回流。
针对前期涉案企业调查情况,检查人员与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向下游企业开展询问调查。向企业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告知其相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出示已掌握的部分证据。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相关下游企业承认了购买发票的事实。相关企业也承认了利用个体户享受优惠政策,通过“拆分业务、隐匿收入”的税收筹划方案来降低企业税负的事实。
贪图小利酿大祸 参与虚开受重惩
经检查人员运用“说理式执法”与杨婷婷沟通后,在证据面前,杨婷婷承认其为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对注册并实际控制3家个体户对外虚开的事实供认不讳,也确认了其用3家个体户帮助企业利用个体户优惠政策、通过拆分收入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偷逃税款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据此,第二稽查局对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4.96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罚款已追缴入库。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青岛公信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婷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对于该案件涉嫌虚开发票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已开展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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