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51.5万元,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

2026-07-02 14:13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2156) 扫描到手机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5万元;相关责任人兰罡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年内首次被处罚。今年2月,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6万元。同时,时任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国栋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