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存短板!山能鲁西矿业被济宁能源局处罚,旗下新巨龙煤矿刚被约谈

2026-08-20 14:03 经济导报阅读 (8608) 扫描到手机

8月17日,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因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被济宁市能源局处以罚款8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鲁(济)煤监管罚【2026】067号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7月23日,济宁市能源局对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鲁西矿业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采煤副总工程师、通防技术专家、机电管理部部务委员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立案。

济宁市能源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5号“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C阶次: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该违法行为属于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矿山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适用条件,决定对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7月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曾约谈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其下属新巨龙煤矿负责人,原因是新巨龙煤矿在设计变更审批、安全监控管理、防灭火措施落实、机电管理等方面暴露问题突出。新巨龙煤矿由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隶属于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官网信息显示,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公司隶属于山东能源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于2021年12月10日由临矿集团、新矿集团、龙矿集团、淄矿集团、肥城煤业相关单位整合而成,总部坐落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现有权属单位19家,其中煤矿14对,核定产能2602万吨/年;生产、在建铁矿各1对,其他安全生产服务和制造类单位4家。

股权结构显示,公司大股东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肥城肥矿煤业有限公司持股10%;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91亿元,利润总额39亿元,总资产425.86亿元。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