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七批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2026-09-08 15:04 诸城文旅阅读 (1890) 扫描到手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精神,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诸城市人民政府文件《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诸政字〔2023〕10号)和《关于增补得利斯火腿制作技艺为诸城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批复》(诸政字复字〔2025〕16号),按照有关要求, 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评审论证, 共评选出第七批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9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26年9月7日至9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实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6-3072797

联系人:王雪松

电子邮箱:zcsfyxh@163.com

通讯地址:诸城市府前街57号鑫湖机关办公楼6楼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7日

来源:诸城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