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投诉事项成立 合同已履行受损方可起诉追责

2026-09-16 08:1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7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6日讯 近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29号)。

项目编号:HB2026043610040019,项目名称为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投诉人为天津益仁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河北志恒招标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为河北凯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99999.48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于2026年5月27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6月18日开标,当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河北凯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6月26日,投诉人向河北志恒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6月29日代理机构作出答复。7月3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7月10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投诉人提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完全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货物类填写,但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标的名称”的名称为“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塑料盆使用(4045)、塑料痰盂用(6070)、塑料痰盂用(90110)、塑料痰盂用(120140)”也和招标文件中的“标的名称: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不一致,却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投诉人认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有意让某个意向中标的成分。

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机关名称:秦皇岛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