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被罚50万元
2026-09-1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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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9月17日讯 近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处以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攀)应急罚﹝2026﹞29-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09月01日。
经核查,2026年4月28日09时30分,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作业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9万元。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在冲压、2块坯交替轧制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