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蓝岸公馆精装修没明确装修标准 想优惠得花5万买

2019-06-28 17:12 信网阅读 (97677) 扫描到手机

信网6月29日讯 “这个房子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近,而且出门就是地铁口,本来以为公寓的面积小总价也便宜,没想到除了房价我还得再交5万块钱,说是什么团购费。”徐女士最近看中了鲁商蓝岸公馆的公寓房,刚到售楼处时置业顾问热情地介绍房款可以优惠10万元的活动,可到最后才被告知这10万元的优惠是要额外交5万元团购费才能享受。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探访鲁商蓝岸公馆售楼处,发现情况确实如徐女士所说,而且置业顾问还表示,所售的精装公寓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装修价格标准。

鲁商蓝岸公馆位于南京路和宁夏路交会处,置业顾问介绍说整个项目的住宅楼都是回迁房,因此目前在售的只有公寓这一种类型的房子,具体价格根据朝向和户型来定。在售楼处信网没有在显眼位置看到一户一价表及装修标准的公示,在参观样板间时信网询问置业顾问具体的装修价格,对方也只给出了“2500元左右”的模糊答案。同时,置业顾问也承认,目前尚未有关于精装修的准确价格,只承诺装修使用的材料都是正规品牌的。

参观完样板间,置业顾问推荐了一套西朝向的公寓,房屋面积47.11平方米,总价115万元。“现在有5万抵10万的优惠,所以优惠之后的房价是105万。按照50%的首付算,需要准备53万元的首付款和5万元的团购费。”置业顾问表示,5万元是参与优惠的团购费,所以不算在房款内,是一笔额外的费用;在信网的追问下,置业顾问也证实“5万元团购费是交给我们的,可以开具正规的发票。”

不过,根据信网的了解,这种收取团购费的做法似乎有违规之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售楼处相关销售人员收取团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住建部于2016年10月14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列举了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就有“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同时,国家发改委也曾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随后,信网就鲁商蓝岸公馆售楼处收取团购费及未公示装修标准一事联系了鲁商置业,由于客服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只能记录后转交到负责部门答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没有接到鲁商置业或鲁商蓝岸公馆售楼处的任何回复。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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