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法规处理车间原料 青岛途乐驰被罚款

2019-10-21 22:19 信网阅读 (97567) 扫描到手机

信网10月21日讯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获悉,青岛途乐驰橡胶有限公司(简称“途乐驰”)的炼胶车间原料库区炭黑撒漏严重,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转运等环节产生了粉尘污染物排放。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途乐驰进行一般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途乐驰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86号,法人代表为许磊。经营范围包括橡胶轮胎制造、销售;橡胶产品开发及销售;高新技术开发;橡胶生产工艺开发;维修轮胎(不含翻新)及机械设备;轮胎配件、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交电制造、销售; 轮胎供应链管理; 轮胎咨询与服务;仓储管理(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0月16日,该司因炼胶车间原料库区炭黑撒漏严重,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转运等环节产生了粉尘污染物排放,被青岛市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一般处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其违法事实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试图通过途乐驰的对外公示电话联系该司,但网络未公布明确联系方式。信网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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