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顾客用品进行消毒 莎蔓莉莎美容院被罚
2019-10-2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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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0月29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市南区莎蔓莉莎美容院银海一号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被卫生健康委处以警告。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此,经过检查,10月15日,卫生健康委对该企业做出警告,并责令整改。
信网联系到该店面,工作人员对该处罚表示并不知情,称负责人不在。后信网拨打企业负责人电话,改电话已停机,无法核实。
信网记者 丛黎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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