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在青岛长途站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基地 正式启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1日,市北区“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启动暨“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青岛长途汽车站举行。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颖、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德丰、青岛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潘月民、市北区司法局局长冯书盛、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萍、旅游投资集团董事长、汽车总站总站长姜式群同志等有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区司法局、区扫黑办、区文旅局、区法院、公安市北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妇联、区法律援助中心、市北公证处、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以及各街道司法所共计180余人参加了活动。
(市北区司法局局长冯书盛和青岛长途汽车站站长葛宽强分别致辞)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颖和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德丰为“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青岛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潘月民和旅游投资集团董事长、汽车总站总站长姜式群“宪法宣传车”揭牌)
(参加活动的领导为车队赠送了《宪法知识读本》《普法百案通》等普法书籍1000本)
各部门、单位结合业务职能,现场向居民宣传《宪法》《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为居民解答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道路交通安全、防盗防骗、劳动纠纷、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法律咨询,引导居民增强法律意识,营造了弘扬宪法精神的良好法治氛围。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进企业”的一项创新举措,搭建了法治宣传新平台和法律服务新载体,真正打通了法治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长途汽车站人流量大、社会层面广的优势,通过设置普法宣传栏、普法图书角、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宪法宣传车”的开通,将车厢变为流动的宣传载体,车厢内设置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宪法知识、常用法规和案例分析,创新了普法的形式,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用性、便民性和高效性,真正实现了“普法伴我行”。同时,结合长途站开展的致远学堂活动,发挥劳模讲师团队、普法专家讲师团、律师、普法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青少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搭建载体,扩大普法的针对性和参与度。在重要节假日、旅游旺季、年终岁末,通过设置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等活动,发挥普法宣传的最大社会效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2019年度市北区“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序幕。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市北区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宪法七进”的形式,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基层群众,走进百姓生活,传递法治能量,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为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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