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志愿者联手高校学生,开展“宪法宣传”

2019-12-03 20:48 半岛网阅读 (16315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马正拓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3日上午9时许,在薛家岛公交枢纽站,一辆隧道2路线“宪法宣传车”缓缓开出,公交隧道巴士第一分公司的公交司机,联合滨海学院学生,在车厢、站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公交隧道巴士第一分公司举行。隧道2路驾驶员刘艳为大家介绍了宪法基础知识,以及“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内容。

随后,公交志愿者和滨海学院志愿者们走进车厢、走上站头,向市民发放国家宪法相关资料,向市民普及宪法知识。记者看到,在隧道2路线“宪法宣传车”上,还张贴了国家宪法相关内容的宣传画,方便市民在乘车过程中学习宪法知识。

“通过开展活动,可以让广大乘客在乘车的过程中学习宪法知识,让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使宪法更加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努力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在全市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公交隧道巴士第一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孙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