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验线确认书 青岛龙华盛锦置业擅自开工

2020-01-08 21:10 信网阅读 (71638)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了解到,因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青岛龙华盛锦置业有限公司被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5000元,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青岛龙华盛锦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开始在城阳区文阳路南、双元路西投资建设青岛天谷产业园项目C2地块工程。在过程中,该公司未经验线,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12月30日依法对青岛龙华盛锦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罚款15000元。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记者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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