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期待法律与时俱进让宁静权不再遥远

2020-05-13 09:1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91734) 扫描到手机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颁布施行二十余年,已难以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良好声环境的更高要求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现实需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5月12日《法制日报》)

噪声污染作为影响最广泛且发生率最高的污染形式,已经严重影响民众的休息,极易引起邻里纠纷,还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民众因噪音而提起的诉讼从未停止。

时至今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面临着诸多问题。环境噪声污染管理体制不明确、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配套法律机制不健全、公民投诉得不到回应和处理等,使得公民“宁静权”得不到相应的保障。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维护公民以“宁静权”是时代所需,大势所趋。希望此次修改,能使这部法律更加适应时代需求,力度更大,可操作性更强,让民众的“宁静”不再遥远。 李竞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