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药神案”纷纷改判彰显法治进步

2020-06-03 09:3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23523) 扫描到手机

6月2日,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宣判,一审的15名被告人均被改判。一审法院认定的销售假药罪被改为非法经营罪,14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均有所减轻,另有1人被判无罪。这起因代购、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引发的刑案,因与电影《我不是药神》情节相似,被称之为连云港“药神案”。(6月2日中新网)

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之前曾以销售假药罪判决的上海“药神案”,后改判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相比一审判决结果,改判后的惩罚明显减轻。连云港“药神案”如今改判又是一例。这两起“药神案”改判均彰显我国法治进步。不仅涉案人可减轻处罚,对相关患者也是一种心理安慰,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