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暖聚焦⑦ |二手房欠费难供暖 供热公司特事特办

2020-11-17 17: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792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王洪智 刘玉凡

“我买的二手房一直没住,今年想供暖却被告知之前欠了费,没法供暖。”11月17日,市民张先生拨打半岛问暖热线反映,自己2018年在山东路22号买了一套二手房,一直没有入住,今天打算开通供暖,却得知欠了供热费,而且还产生滞纳金。“我是今年装修的,七八月份才在门上看到张贴的催缴通知。前房主一直没报停供暖,我也不知情,责任也不全在我。我希望今年供暖,欠的供热费我承担,但是滞纳金如何交,我希望再协商一下。”

对此,半岛记者将情况反映至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进行落实后,及时与张先生进行沟通,双方就欠费问题达成共识。对于恢复供热事宜,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公司考虑用户的特殊情况,缴纳欠费,给予特事特办,用户将于本周六带房产证到公司办理,过户、开通事宜。半岛记者回访时,张先生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并对半岛问暖热线和供热公司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