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200万!恒丰银行青岛银行处置城阳翰林苑小区2处商业房产

2022-01-26 17:2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2685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江海峰

近日,京东拍卖平台显示,青岛城阳区翰林院小区两处底商抵债资产正在招商,参考价约为900~1200万元。据了解,该资产的处置主体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其曾与青岛和鼎商贸有限公司有过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的便是上述资产。目前已有1名意向人报名。

据了解,此次的抵债资产为2处商业房产,坐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翰林院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325.58平米,建成年代约为2009年,取得方式为购买,地类为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6年10月26日。其中,280-28号1~3层建筑面积776.27平米,原产权人为初华杰;280-29号1~3层建筑面积549.31平米,原产权人为青岛和鼎商贸有限公司。2处房产的最高额抵押债权金额分别为1054万元746万元,目前均为出租状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青岛和鼎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初钊收。此次执行的2处商业房产,涉及的是恒丰银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刘艳、初华杰、青岛和鼎商贸有限公司等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总标的约为1878.10万元。

但因未执行,该抵押物以抵债的形式成为恒丰银行青岛银行的资产。其中,春阳路280-29号房产于2016年2月在青岛市拍卖中心网站挂拍,起拍价621.35万元,一拍卖结果流拍。2016年6月23日二拍,拍卖价559万元,二拍卖结果流拍。2016年10月1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给恒丰银行青岛分行。

春阳路280-28号房产于2018年2月27日在淘宝平台挂网拍卖,起拍价821万元,一拍卖结果流拍。2018年3月23日二拍,拍卖价656.8万元,二拍卖结果流拍。2018年7月1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给恒丰银行青岛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