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座谈会

2022-08-03 16:5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0968)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3日讯(记者 李京媛) 为了让辖区各行各业、全体居民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由“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主导者”,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城区发展办公室主任刘庆军介绍了街道当前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倡议商家企业、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与街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辖区创城工作贡献力量,用实际行动谱写“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篇章。

金门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刘雄峰重点介绍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包括和沿街商户关系极为密切的责任区制度、占道经营、窗花广告等相关法规,刘雄峰说:“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继续严格落实商家责任区制度,发挥好执法监督职能,全力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为街道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夯实基础。”

金门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王夕洪详细介绍了商家企业在创城工作中应该注意落实的“文明细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落实好‘文明细节’,为营造良好创城氛围,各商家、企业要协助做好公益广告宣传,摆放或张贴文明就餐、崇尚节约、文明旅游等公益宣传品,公共场所要张贴禁烟标志,超市要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酒标志,保健食品专柜要设置‘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提示。”

市南交警巡逻中队中队长史家文向居民、商家介绍了当前创城工作中,交警部门在人行道改造提升、盲道拓宽、交通标示完善、临时泊车位设置等方面的建设提升工作,强调交警部门将全力履行好创城相关职责,也请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指导。并就居民、商家关心的沿街道路停车入位泊车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大家在沿街道路停车入位时,务必车头一律朝外顺向停,这样不仅安全方便且整齐美观。”现场分享了通过倒车影像来观察自身与障碍物距离从而做到安全、文明泊车的“小妙招”,倡议居民们养成停车好习惯,共建有序停车环境。

金门路派出所指导员宋宇表示,派出所会全力参与、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同时也提醒商家、企业要提升常态化文明意识,企业商家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经营许可证;餐饮企业工作人员一定要办理健康证,并且定期进行更换,防止健康证过期;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按照要求张贴场所码,进行入口测温。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委高翠菊指出,“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也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希望我们都能够一起努力,自觉做到无违法建设,无乱贴乱画,无乱摆乱卖、乱堆乱放,无乱圈乱占,无乱拉乱挂。从自身做起,去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一起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好。”

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原小杰强调,“为践行构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共建 共治 共享’的理念,街道、社区、有关单位、全体居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创建氛围,牢固树立“街道一盘棋”思想,拧紧责任链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强大的合力,为争创‘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典范城市贡献金门力量。”

参加座谈会的商家代表刘娜说:“很荣幸作为商家代表参与此次座谈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更是我们每一名市民、商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助力街道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将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街道创城工作,不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噪音扰民,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经营者,为创城贡献企业力量。”

会议最后,商家代表们积极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纷纷表示会主动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在遵守相关规定、做到文明诚信经营的基础上,争做文明创建的践行者、引领者。

当前,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凝聚了辖区居民群众、商家企业的创建共识,为金门路街道全力推动创城工作取得新成效汇聚合力,助推“共建 共治 共享”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街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