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量刑最多可减轻30%

2013-03-11 10: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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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北京市检方获悉,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后改名李冠丰)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批捕,检方确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按照法律,最多可减轻30%的量刑

  海南“法立信(琼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金福分析称,按照我国刑法,轮奸妇女的量刑起点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也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刑罚 ,若受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也会加重刑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或有所减轻;但在此前,李天一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或将成为加重量刑的依据。此外,也有法律界人士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很可能不会超过10年。

  有资料显示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涉嫌轮奸之后,坊间一直有传言称其年龄不实,更有网友称“1993年春节去上香曾偶遇李双江一家,李双江抱着个孩子,看着比我儿子大几个月,我儿子今年21岁。”暗指李天一年龄应该在21岁以上,但此说法未得到进一步证实。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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