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底,羽·泉在湖南卫视《
我是歌手》第二场演出时以一首《烛光里的妈妈》获得冠军。这首经典老歌由谷建芬作曲、李春利作词,羽·泉演唱的版本在曲调和歌词上都做了改动,此外《我是歌手》在播出时词作者署名上也出现了错误。近日,词作者李春利向湖南卫视、羽·泉以及羽·泉的经纪公司发去了律师函,指出三方存在侵权行为。
《烛光里的妈妈》是李春利于1987年为电影《眼镜里的海》创作的电影插曲,而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节目中则将词作者错误地署名为“王健、李春莉”。此外,羽·泉演唱的版本中有八处歌词改动。李春利的代理律师表示,相关律师函已分别于本月9日、10日发给了湖南卫视和羽·泉所在的巨匠文化公司,希望他们做出更正、公开道歉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20万元人民币,如果没有得到回应,将于周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就此致电羽·泉经纪人赵先生,对方表示尚未收到李春利方面发出的律师函,同时表示羽·泉本身并不涉及侵权行为,“我们在参加节目之前就已经签订合约,一切版权事宜都由湖南卫视处理。”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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