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市民公共场所仍吸烟 在禁烟场区不听劝者将被罚

2014-01-02 13: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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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  丁扬) 在2013年9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划分了六大类禁止吸烟场所,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人员和管理吸烟者违反规定,都将被处罚款。2013年12月29日,记者通过走访即墨多家公共场所发现,大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效果比较明显,但仍有少数公共场所依旧烟雾缭绕。

  2013年12月29日,记者来到即墨市中医院发现,医院内张贴着“无烟医院,禁止吸烟”的标志。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显眼位置没有市民吸烟,但是在门诊楼的等候区和入口处、住院部的厕所等场所仍旧有人吸烟。上午10点左右,记者一走进中医院就发现一市民在门诊楼的入口处抽烟,走进门诊楼后,又一市民在等候区吸烟。

  而餐馆、网吧、台球厅等场所的“冒烟”现象更加严重。记者在文化路一家网吧发现,在网吧里上网的人有不少人正在叼着烟,网吧内充斥着一股浓浓的烟味。

  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9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划分了六大禁止吸烟场所,并且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人员和管理吸烟者违反规定,都将被处罚款。其中,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控制吸烟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的罚款。禁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3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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