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城市居民为每人每月540元

2014-04-03 10: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小字体大字体

  本报讯(记者 贾晓宏 通讯员 李卫娜) 自4月1日起,即墨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 。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7200元调整为8760元 。据悉,全市低保标准与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同步调整,青岛四市调整幅度一样。

  4月1日,记者从即墨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据悉,自 2014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540元 ,增长了12.5%;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420元 ,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 ,增长22.8%。

  记者了解到,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也相应调整,由现行的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760元 ,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00元 、五保生活补助金4560元 。而分散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380元 ,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00元 、五保生活补助金180元。

  而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920元 ,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440元 ,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020元 。同时,农村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年补助1440元。

  据了解,此次即墨市与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同步调整,青岛四市调整幅度一样,从4月1日起将按照新标准办理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报审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394091

分享到

青岛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百度贴吧 人人网 QQ好友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