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城乡低保标准每月再提60元 新增三项补助

2014-04-14 15: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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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赵丽云) 近日,记者了解到,黄岛区、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部分城乡低保家庭分类救助标准等再次进行调整。自4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 4320元(每人每月360元)调整到5040元(每人每月420元)。

  据悉,这是连续四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在此次调整中,西海岸地区城市低保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是等额提高,这也将促进城乡低保差距的逐渐缩小。

  除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西海岸地区还上调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13140元调整到14580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5040元,孤老专项生活补助5040元,敬老院集中供养补助4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8640元调整到10080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5040元、孤老专项生活补助5040元。

  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城乡低保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也作出了调整。其中,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45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7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80元。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月200元。

  此次调整还新增了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低保家庭免费电量款补助和城乡低保家庭中海岛居民生活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家庭中80~8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将发放120元高龄津贴,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将发放220元高龄津贴。4月1日起,城乡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将发放15度免费电量款补助8.2元;居住于区域内海岛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将发放80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西海岸将进一步促进“应保尽保”。据预计,2014年,黄岛区城乡低保人数将由2013年 16152人增加到19500人左右,将需发放低保金和分类救助金9553万元;开发区城乡低保人数将由2013年5147人增加到6097人左右,将需发放低保金和分类救助金3066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本文地址:http://xihaian.bandao.cn/news.asp?id=239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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