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三年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改用清洁能源

2014-05-22 10: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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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林 通讯员徐新以  隋鹤) 即墨市2014年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中提到,要对城区等重点区域内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窑)炉进行清理淘汰或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近日,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即墨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场覆盖9个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的“环境保卫战”将拉帷幕。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即墨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对禁燃区内2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窑炉进行淘汰,改用集中供热或电、天然气 、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不久,即墨市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了燃煤设施调查工作会议,对本次禁燃区内燃煤设施调查的方法和要求向相关部门做了详细讲解。

  记者了解到,禁燃区的范围主要包括通济街道、环秀街道、龙山街道、龙泉街道、温泉街道、鳌山卫街道、北安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共9个行政区域。

  据悉,高污染燃料包括以下非车用的燃料和物质,例如,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杆、锯末、稻壳、蔗渣等)。同时,还有硫含量大于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窝型煤,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毫克/立方米、灰份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

  “禁燃区的建设是循序渐进的,将用三年的时间来打造。”即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争取建成的区域是蓝鳌路以北、埠惜路以西的经济开发区区域;营普路以南、华山三路以东、青石路接烟青路以西的通济街道区域;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原北部工业基地区域)、青岛服装工业基地、青岛环保产业基地;烟青路以东、太和路以南、烟青一级路以西的北安街道区域。

  2015年要建成的区域包括通济新经济区、环秀街道、鳌山卫街道、温泉街道区域;华山三路以西、营普路以南、城马路以东的通济街道区域;蓝鳌路以南、青石路以东的经济开发区区域。

  2016年要建成的区域有龙泉街道、龙山街道区域;烟青路以东、太和路以南、烟青一级路以西区域外的北安街道区域。

  “从5月份开始,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建设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除外)。”对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城市集中供热设施除外),位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予以拆除,并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或改用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电、移动能源、生物质等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或集中供热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等确需保留的,要按照禁燃区建设期限,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前和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退城进园、转型升级等措施予以拆除或改用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电、移动能源、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在此期间,必须对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的要求。到2016年底,禁燃区内基本淘汰集中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

  同时,自5月份开始,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经营、销售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在禁燃区内经营、销售高污染燃料,原有高污染燃料经营、销售项目由所在街道组织取缔。

  环保部门表示,对违反规定,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或新建、改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污染燃烧项目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41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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