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章违法行为 首次违反即墨地税不予处罚

2014-05-23 11: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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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林 通讯员张吉喜) 记者近日从即墨市地税局获悉,今年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登记、纳税申报、使用发票等方面的轻微违章违法行为,首次违反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在限期内改正的,将不予处罚。

  青岛巨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会计于小洁一走出即墨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就喜上眉梢地对同去办事的同事说:“因为财务报表申报期限过了,我已做好了被处罚的准备,没想到地税局推行‘首违不罚’新规,结果免除了处罚,真是服务越来越到位,执法越来越人性化。”

  记者了解到,于小洁因为出差耽误今年1季度财务报表申报,造成逾期申报,按照原来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该公司为外资企业,规定因财务人员疏忽出现逾期未申报的情形受到税务机关处罚,财务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即墨市地税局开始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大幅降低处罚标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作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一批措施,该公司成为受益者之一。

  据了解,“首违不罚”是指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未按期办理变更登记、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使用发票等轻微违章违法行为”,纳税人首次违反则税务机关责令限改,不予处罚。推行“首违不罚”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执法人性化的理念,特别是将占较大部分税收违法行为的逾期申报违法行为纳入“首违不罚”范围,将大幅减少处罚次数,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41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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