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物业信访案件375件 高密多项措施抓管理

2014-05-27 10: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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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范化小区。



    物业投诉是最基础、矛盾最集中、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信访案件之一。仅去年,就受理市长热线电话、网民投诉、群众来信来访375件次。物业管理关系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高密市采取多项措施,创新管理、深化服务。

    抓好资金管理“命脉”

    为给业主提供一个更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高密市不断探索物业管理途径。据了解,高密市共有物业企业40家,本地企业30家,外地进高企业10家。高密市物业从业人员达到2700余人,纳入物业服务的小区221个;成立业主委员会95家,5家正在组织成立中,占物业服务小区的45.2%;业委会自治小区9个。

    为加强物业管理,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的矛盾,高密市采取了多项措施。据了解,2011年,高密市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实施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建设单位,维修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列支;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履行法定保修责任的,退还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截至目前,共收取物业质量保修金2700多万元,使用12.5万元。此外,严控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和使用。“我市专项维修资金是从2004年开始收取的,专项用于保修期外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按多层70元/平方米,高层90元/平方米标准交存。”据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使用时,按《高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由业主委员会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截至目前,共收取专项维修资金1.83亿多元,使用303.5万元,收缴率达100%。

    监管让业主维权有法可依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高密市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介入,即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填写《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承诺建设物业用房后,办理前期备案、预售许可。目前,前期备案的小区已达到176个。

    “在法律为基础的条件下,我们也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管理。”据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业委会成立管理工作中,高密市紧抓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成立程序。业主入住达到要求后,由开发单位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推荐成立筹备组,起草《管理规约》等,所在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和开发单位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另外,还要保障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足额配置,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要求开发单位按千分之三比例,最低不少于100平方米标准配置。

    建立和完善物业投诉调处机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中,高密市建立物业投诉受理平台,公开投诉热线,安排专人受理市长热线电话、网民投诉、群众来信来访,统一进行汇总、调查、回复。

    同时,加大企业年度考核力度,并建立物业经理约谈制度;督查机制,对受理的投诉进行现场勘查,分清责任,进行整改,建立月通报制度,并与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挂钩。公开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合同,明确收费标准的作用;维护业主权益 ,加强对业主和物业企业权利和义务的监督作用;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资金数额、维修方案监督的作用。

    文/图 记者 杜文娟 本报通讯员 姜大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gaomi.bandao.cn/news.asp?id=241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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