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子利用看门便利 在育苗棚内种33株罂粟

2014-06-12 11: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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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非法种植的罂粟。



  本报讯(记者 迟海雯 通讯员 王桂华) 诸城市贾悦镇一七旬男子利用给某育苗基地看门便利,在育苗棚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33株,民警检查发现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6月4日17时,诸城市公安局孟疃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育苗基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基地其中一个育苗棚内种有罂粟,民警立即对现场拍照取证,经仔细清点共有33株罂粟,都已开花、结果。民警询问陪同检查的基地责任人,基地责任人称该大棚平时不用,在此看门的王某用来种菜。民警找到看门的王某,王某承认了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

  原来,3月份,贾悦镇72岁的王某听说罂粟的幼苗可以蘸酱当菜吃,想到多年前自己找别人要了一个罂粟的果实,便从家中找出,因害怕被人发现,王某将罂粟与茼蒿种在一起。吃过幼苗后,王某见罂粟的花比较好看,便又将罂粟留着看花。孟疃派出所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毒品的危害性及种植毒品原植物将受到相关处罚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种植罂粟的危害性,主动配合民警对毒品原植物进行了铲除。

  记者了解到,罂粟花虽然鲜艳动人,但罂粟却是提炼毒品的原材料。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 ,一律予以强制铲除,而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目前,公安机关鉴于王某种植数量少,且知错即改,主动铲除,仅对其行政罚款200元。

  据民警介绍,由于罂粟的种子数量惊人,且存活能力特别强,稍有不慎,便会被人大面积种植,造成毒品蔓延。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种植一株罂粟也是违法,非法种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将一律予以强制铲除,拒不铲除毒品原植物将被追责,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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