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法院完善民事送达制度 推出四项具体举措

2014-07-01 10: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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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马菲菲 通讯员 宋华忠  曹萍) 近日,记者从高密法院了解到,针对审判实践中因送达不规范而致审判周期过长现象,高密法院推出四项具体举措,确保用足、用活法律授予的送达措施,切实提高案件准备质量、缩短准备周期。

  抓住第一次接触当事人的有利时机,及时固定当事人地址信息。立案时结合诉讼诚信告知制度,认真指导原告准确、有效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因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不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的后果。立案后,要求准备人员树立“赶早”意识,抓住第一次接触被告人的有利时机,做好送达告知笔录,及时固定被告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避免后期被告人恶意躲避诉讼现象,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建立送达讯息沟通协调机制,控制流程节点间的时差。立案后,坚持将传票、裁判文书送达“靠前”完成,能在上一流程解决的问题,绝不带到下一环节,并对送达流程及时进行短信告知。同时,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诉状、签收裁判文书的时间,避免因倒签时间影响送达期限问题出现。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设备,记录、固定送达过程。根据新民诉法第八十六条的授权规定,要求送达人员充分利用好照相机、执法记录仪、法务通手机等现代技术设备,确保为送达过程做好真实、全面、有效的记录,有效防止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文书、暴力抗法等行为。

  实行庭长审签制度,严格把关公告送达条件。对需要公告送达的当事人,实行庭长审签制度。将先期送达记录材料连同公告稿报庭长审签,确保公告送达内容准确、手续齐全,且必须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形下适用,并将公告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gaomi.bandao.cn/news.asp?id=242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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