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1小时抓住4名酒司机 其中一人第三次被查

2014-07-10 11: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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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是酒后驾驶的高峰段,为防止因酒后驾驶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7月5日晚,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开展了查处酒驾的行动,仅仅一个小时交警就查获4名酒驾司机。一名因两次酒驾被查的司机居然在被吊销驾照的情况下,第三次酒驾。

  行动刚开始就查到2名酒驾司机

  行动刚开始,在繁荣路与东坡街交叉路口,民警就查获了一名开着越野车的司机,民警上前检查的时候闻到车内有一股浓重的酒味,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经过检测,这名司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3mg,属于酒后驾驶。

  结束检查后,民警又来到了繁荣路东武街路口,刚开始检查,民警又查扣了一名驾驶着轿车的酒驾司机,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显得很淡定,“恩,我喝酒了,是我不对 ,接受处罚!”司机直言不讳地告诉民警自己喝了一瓶啤酒,于是民警对男子依法做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每 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8mg,属于酒后驾驶。

  驾照被吊销,男子第三次被查

  民警在东武街检查通过路口的车辆时,发现一辆没有粘贴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的富康轿车,于是便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司机不但拿不出驾驶证和行驶证,而且还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于是民警便对司机做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每 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mg,属于酒后驾驶。

  当民警询问男子的驾驶证时,男子和民警说了一个假名,之后民警经过网上查询,查询的结果并不像男子说的一样,民警便开始怀疑司机的身份,经过民警的询问,不能自圆其说的司机交代了实情。原来,这名司机自己2012年的时候因为二次酒驾被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查获,并按照规定将自己的驾驶证予以了吊销,自己出于侥幸心理便偶尔偷着开车,没想到这次喝了点酒又被民警抓获了。经过民警的网上查询,这辆富康轿车审验至2012年,到现在已经脱审2年了。

  一小时查获4名酒驾司机

  在繁荣路中百超市路口,一辆开着面包车的男子被民警查获,男子浑身酒气,民警问司机喝了多少酒,司机说自己喝了一杯红酒,寻思着这点酒没有什么事,想开着车快点回家,经过酒精呼气检测,其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mg,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诸城交警在仅仅一个小时的行动中 ,共查扣酒驾司机4名,4名驾驶员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做到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记者 迟海雯 本报通讯员 刘术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42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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