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硬杠杠:室温不低于18℃

2014-10-23 10: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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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供暖入网小区的前期铺设管道工作。



  2014~2015供暖季的缴费工作已经从10月1日起开始缴纳,随着天气转冷,供暖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其中,今年9月1日我省新实施的《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中有关“最低温从16℃提高到18℃”等新变化,成为供热用户们最关心的问题。10月22日,本报记者已就市民反映的报停费问题进行了采访报道,10月17日,本报记者针对“供暖期间客厅、起居室温度由不低于16℃提高到18℃”的新变化,采访了高密市供热主管部门,针对如何保证新规落地,供热用户如何维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供热“硬杠杠”,市民盼过“暖冬”

  “这两年每年冬天,我家的供热温度都不高,在屋里坐着都得穿棉衣,今年的新规规定温度不低于18℃,我们一家都很期待。”采访中,家住农丰小区的徐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听说今年山东省出台新规要求供热期间室内最低温度不能低于18℃,非常高兴,想核实一下高密市有没有出台具体细化办法。

  记者了解到,每年的供暖期间,室内温度低一直是投诉热点。记者从供热办了解到,最低温18℃的规定从今年开始实施,已经确定。从2007年到去年,我市一直执行的是《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供暖标准不低于16℃。“多年来,全省居民小区供热标准一直是18(±2)℃,不少供热企业就理解为,只要将温度维持在16℃以上就算符合标准。”工作人员介绍,今年9月1日新实施的《条例》给供暖温度标准划定了“硬杠杠”,规定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期内供热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则按照用热量收费。

  供暖入网总面积将达670万平方米

  记者从高密市城管局了解到,2014-2015采暖季高密市共有新增供暖入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其中,入网新小区70万平方米(如城区东部的华安凤城丽景、金域蓝湾、京都花园、福泰花园、玺景园、胜天名城、锦绣花园等,城区西部的中百佳乐家、书香漫步、蝶苑华府等)老小区改造入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括交运小区、华达新苑、碾头C区5号楼、古城小区网通宿舍、老汽车站办公楼及宿舍、星河御苑等)全市供暖入网总面积670万平方米,预计实际供暖面积将达到350万平方米。

  为做好今年的供暖管理工作,10月上旬,高密市城管局召开了供热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供热专题会议,针对工程施工、设备检修、煤炭储备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据了解,今年高密市主要工程任务是城区东部新小区入网和城区西部中百佳乐家等新小区的入网工作。“供暖收费从10月1日起开始,11月7日起正式试水试压,提前7天对系统逐步预热。”城管局供热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不达标,业主该如何维权?

  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供热期间室内温度是否达到18℃,该由哪个部门界定?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城管局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供热期间市民家中温度偏低,市民需向供热单位(供热企业或物业)提出申请,由供热单位派人进行测量,如果温度低于18℃标准,按《条列》规定,供热单位应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供热费。据介绍,供热企业直供小区由供热企业直接检测供热温度,由物业代管供热的小区,检测由物业人员认定,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文/图 记者 单小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gaomi.bandao.cn/news.asp?id=246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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