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菲菲 ) 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预防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全省范围内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禁行时间为2015年2月18日零时至2月24日24时。2月18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将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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