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摔一跤断7根肋骨 工厂付1.1万后撒手

2015-04-27 10: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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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外来打工者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在即墨市通济经济新区城马路一家食品厂上班期间,滑倒摔在铁架子上,肋骨7根骨折,现在在城阳区人民医院住院,工厂支付了1.1万元医药费后,就再也不肯付医疗费,现在继续养伤成问题。律师认为,厂方需赔偿3种费用。

  员工:车间里滑倒,断7根肋骨

  4月22日上午,记者在城阳人民医院第一住院部胸外科病房见到了李女士,穿着病号服坐在病床上,从领口处可以看到里面裹着的白色绷带。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今年52岁,老家在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去年6月份来到即墨城马路上的青岛永旭食品厂上班。“我家在城区,家里也没有地。”退休后没有了谋生的方式,李女士就奔亲戚来到即墨打工。

  李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在3月14日下午4点左右,工厂主要从事鱼片生产,洗鱼让车间存留了不少水。当时自己去帮同事推盛满鱼的箱子,没想到被车间里的水滑倒,撞到了旁边的铁架上。李女士说,虽然自己当时就感觉疼,但没想过会很严重,只是从药店里买了风湿膏贴上。

  “又上了两天班,疼得不行,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一根肋骨裂纹了,建议做CT仔细检查一下。”李女士说,回来后和厂里说明情况。“老板娘让我先在厂里养着。”一直到3月27日,李女士才到城阳区人民医院住院,做了CT,检查出7根肋骨骨折,右侧胸腔少量积液。“到现在住院一共花了12500多块钱,老板娘一开始态度可好了,没钱就来交钱,等保险公司报销的1万块钱花完了,多交了1000块钱她就不管了。”

  “我受伤住院后,我丈夫也赶来照顾我,他本来在安徽打工,现在连他也不能按时上班了,没钱住旅馆,晚上只能睡在病房的地上。”李女士说,后期养伤仍需要钱,“老板娘只说住院期间的费用给负责,后期养伤谁负责?是不是应该付护理费?”

  厂方:医药费等她出院了再报销

  “从她住院到全部治好,费用全部是我们付的。现在治好了,她不出院,让我赔她五六万块钱,我才停了钱的。”青岛永旭食品厂的法人邱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医院了解到李女士的伤已经好了,可以出院回家恢复了。

  “她现在伤好了也不出院,过来跟我们谈条件。说出院也没钱,我也不能管她一辈子吧。我就让她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出院了再给她报。”邱女士说,工厂一共给李女士付了1.1万元的医药费,“她是弱势群体,也得讲个理,企业现在赚钱也不容易,哪能由着他们狮子大张口。”记者从李女士的主治医师刘晓军了解到,李女士住院时,肋骨骨折7根,胸腔里存有积液。“经过治疗,十几天前的CT复查显示,积液已经基本没有了,恢复得还可以,可以出院,后期不会有大的风险。”刘晓军说,根据病情,病人如果觉得疼得很厉害,继续住院,如果病人觉得疼得不是很厉害,就可以回家养伤。

  律师:厂方需赔偿三种费用

  “这种情况,工厂不单纯要付误工费和护理费。肋骨骨折7根,已经致残了,还要付残疾赔偿金。”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韩杰律师表示,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厂方承认李女士是由于工作受伤,或李女士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厂方就需要赔偿这3种费用。”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王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5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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