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富商骗女子23万多 男子以诈骗罪获刑3年

2015-11-13 13: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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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高晓飞) 为骗取钱财,仅有初中学历的江西男子徐某某冒充台湾某集团富商,以寻找另一半为由,先后以办理同居证、护照、试真心等理由,共骗取即墨女子潘某某人民币23.5万元。近日,记者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即墨市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即墨市人民法院以其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获悉,为骗取钱财,2013年10月份,仅有初中学历的江西男子徐某某冒充台湾某集团富商,以寻找另一半为由,利用QQ聊天结识了即墨女子潘某某。“我告诉她,我是台湾人,离婚,单身,今年50岁,现任台湾某集团的老板,想找一个老伴。对方也跟我说了她的情况,我们在QQ上认识之后就相互留了对方的手机号码,然后我们就通电话联系,在摸清了她的情况后,我通过一些体贴的话获得了她的信任,然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徐某某供述,后来自己骗对方说互相之间离得太远,自己想在即墨买套别墅与对方共同生活,并提出去即墨看她,见个面,如果合适的话,就把婚姻大事定下来。

  随后,徐某某便使用改号软件,通过在网上查到的即墨某大酒店电话号码来与潘某某通话,电话中徐某某称为保证自身安全,潘某某需向律师缴纳保证金方能与之见面。此时,潘某某是有一些怀疑的,她打电话问徐某某“为什么要缴纳保证金”。徐某某回道,“这不是我决定的,我自己也要缴纳保证金12000元。”打消了潘某某的顾虑。之后,徐某某再次使用改号软件及摹音手机(说话的声音可以随意变化,不显示自己的真实声音)伪装成律师声音与潘某某进行多次联系,先后以办理同居证、护照、买房子、律师请客、外公去世、试真心等理由,共骗取潘某某人民币235000元。期间,虽然潘某某多次怀疑自己可能受骗了,但都被徐某某以“我给你买好了首饰”“所购房子的户头写上你的名字”等借口以及以律师身份出面与潘某某接触等方式,糊弄了过去。

  2014年12月16日下午,潘某某将最后一笔钱汇到徐某某提供的账号后,再拨打徐某某的电话时,电话里只有“对方已关机”的手机提示音,此时潘某某方才确定自己被骗了,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通过潘某某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账号等线索,顺藤摸瓜查到了徐某某的真实身份,冻结账号,并将其逮捕。

  近日,记者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已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办案陈检察官介绍,徐某某所在地有诈骗传统,且大多通过QQ聊天、短信群发等方式以征婚或重金求子等噱头进行,极具诱惑性。“该种诈骗是利用了被害人的贪财及侥幸心理而屡屡得手,被害人一旦陷入骗局便难以自拔,而在旁观者看来这一糊涂举动实属滑稽,令人不可思议。”陈检察官提醒市民,鉴于当下社会中诈骗活动屡禁不止,犯罪手段推陈出新,市民在遇到无端利益诱惑时,请保持冷静头脑,并探明详情,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此种情形适宜多与他人沟通、交流,切莫贪财、莽撞,以免一叶蔽目,追悔莫及。”

  近日,经开庭审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即墨市人民法院以徐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5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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