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变"巨无霸"任性上路 司机被扣6分罚1000元

2016-03-03 11: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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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静 通讯员华祥) 近日,在即墨市文化路上,一辆货车超载上路,俨然变身“巨无霸”缓慢在马路中穿行,被民警逮个正着。根据相关规定,货车司机张某某被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超载货物的私家车、加长载货的三轮车、伸出车窗两三米的“危险物”……不管是开车还是骑三轮车,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这些车辆行驶在路上时,却成了“流动隐患”,引得众车和行人忙避让,埋下引发交通事故的大隐患。

  “快躲开一下,前面的车子装得太满了。”2月26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市交警大队文化路中队民警在文化路巡逻时,一辆号牌为鲁BD13××的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速度极其缓慢,高高堆起的货物装满了整个车厢,为防止货物掉落,驾驶员不得不用绳子将货物固定,存在极大超载嫌疑。当货车行驶到即墨一中附近时,被民警当场查扣。

  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张某某交待,他现在居住在城阳,以出租货车拉货谋生。“这趟货物是城阳的一个布匹老板的,让我把这一车的布匹送到即墨一中附近的一个厂子。其实我也不愿意超载拉货,可是布匹老板也不愿意花钱多找车。布匹老板还说,如果被交警抓到,扣的钱他给报销。”张某某一脸委屈地说,在布匹老板的软磨硬缠下,他硬着头皮从城阳出发来到即墨,结果还是被即墨交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经民警现场取证、过磅后证实该车超载100%以上,张某某被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驾驶员将超载货物进行转运,消除超载违法行为后才予以放行。

  “车辆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当车辆的负荷超出其原本能够承载的重量时,出现安全隐患的可能就会增大,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对双方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巨大。”市交警大队民警建议,车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能装载货物的就不装,能装载货物的车辆也要根据车辆的承载量而行,坚决不能超载上路行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6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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