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闹婚协议”也是一种权利伸张

2016-04-07 15: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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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说好当伴娘的闺密,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武汉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4月5日在跟记者谈论起自己计划于“五一”期间举行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密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4月5日《武汉晚报》)

  无论是从柳岩的遭遇来看,还是从频见报端的新闻来说,一些地方的闹婚的确是越来越低俗化。闹婚虽然“闹”的是新郎新娘,但伴郎伴娘的主要职责,便是“保护好”新郎新娘,一旦“过火”,真正的受害者基本上都是伴娘。闹婚本来是一种社会习俗,但如今却越来越像一种恶习,这令人叹息,也令人反思。

  在这样的境况下,出现“闺密反悔”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闺密一开始答应当伴娘,那是因为二人之间拥有纯洁的友情;后来反悔则是得知新郎家那一带闹婚很凶,再加上柳岩被闹的负面影响,她选择反悔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众所周知的一种印象是:如今的闹婚,早已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文化味,而是充满了庸俗与低俗的底色。

  客观来说,闹婚是一种习俗,只要没有触及到法律底线,没有影响到公序良俗,没有让他人感觉到不适,那就无可厚非。这就是说,闹婚没有问题,但应该有底线、有原则,不能想怎么闹就怎么闹。

  从这个角度来说,“禁止闹婚协议”也是一种权利伸张。伸张自己拒绝“闹婚”的权利,伸张自己不被消遣的权利。不过,这样的做法让闺密很尴尬,让新娘在婚前与婆婆生了矛盾。但这并不能怪罪伴娘,因为她当前的选择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当然,置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审视,这也是对闹婚这一习俗的警示。如何让低俗的闹婚走开,还需要更多人的思考与努力。杨燕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守龙]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62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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