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未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16-11-30 10: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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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场有传言称,央行部分分支机构要求辖区内部分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记者11月2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相关消息并不属实,央行未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近期部分一线城市房贷政策有所调整,但从已经公布的政策看,并未提出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通知,提高在沪购房首付比例。11月25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调整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8日晚间,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自29日起,首套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上调至不低于35%。对于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上调至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天津28日也出台了新的房屋信贷政策,主要内容为: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有业内人士指出:上海原先信贷政策只认房,不认贷,即只要出清手中房源,再买还是首套。调整后的政策既认房又认贷,意味着,只要以前有信贷记录,再买房都认定是第二套,新政对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冲击尤为明显。当前上海中环以内置换买家达到九成,外环平均为六成,新政实施后这部分购房需求会受到制约。“既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对投资投机炒房客,尤其是外地投资投机炒房客,进行了精准的外科手术般的剥离,这对房价的稳定当然有好处。但是,这一标准也同样伤害到了众多有刚性需求的首次置业者和改善性购房者。    据新华社、央视

  山东银监局: 济南全面暂停房贷报道不实

  11月29日下午,山东银监局对部分媒体关于驻济银行全面暂停房贷业务的报道进行了回应,目前中国银监会和山东银监局均未出台任何关于济南市银行业全面暂停房贷业务的政策要求。

  为督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山东银监局自11月初开始,对辖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中国银监会和山东银监局均未出台任何关于济南市银行业全面暂停房贷业务的政策要求。 据大众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守龙]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68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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