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日照消息 刘女士是某美容院的会员,上个月刘女士在店里做护理的过程中,店员不断向她推介该店成立10周年庆典回馈老客户推出的艺术照拍摄活动,会员付198元除了可以享受店内三次的身体护理之外,还赠送价值388元的双人照或单人照各一张,并且免费提供衣服、造型。面对这些刘女士没抵得住诱惑。
刘女士接受了所谓的拍摄后,刘女士除了享受三次的身体护理后,并没有拿到其他照片。店员又向刘女士解释只要购买美容院1600元或2800元的美容套餐就可以免费赠送一本相册,也可以自费最低398元16张照片做相册,只字不提之前的承诺。刘女士只好选择再付398元购买了一本相册,整个活动下来,共花费了596元,事后刘女士感觉自己被美容院“坑”了,但由于当时付费没有开具任何单据证明,且还有美容卡没有消费完,刘女士放弃维权。
五莲县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
1、面对诱惑一定要理性选择消费
美容院利用免费拍摄吸引消费者参与,其实是商家利用短期活动进行营利的销售行为,虽然不属于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但却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不强一步一步达到营利的目的。消费者们一定要学会拒绝诱惑,果断对商家说“不”!即使选择消费也要提前详细咨询服务项目的真实情况,并且注意保存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2、消费时注意收集证据
案例中刘女士确实缺乏维权相关证据,略显被动。美容院对其承诺赠送均只为口头承诺,并无书面的清单,对于刘女士的维权极其不利,但消费者也不应放弃维权,应积极和美容院协商,让其兑现承诺,维护自身权益。证据可在与美容院协商时通过录音补救,或者要求查看美容院的《营业执照》等书面材料。消费者遇到上述或类似情况,应要求商家出具包含附赠服务内容的详细服务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或签字以对服务内容进行确认。消费者须理智、谨慎考虑后再决定是否消费,以免因一时贪念落入商家预设的圈套。如确需消费,还应要求商家出具收据或发票。这样既可减少商家不履行承诺情况的发生,又可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拿出充分的证据,降低维权的成本。
通讯员 郑青 袁墩鹏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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