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警方铲除罂粟零容忍 奖励举报最高5000元

2017-05-26 16:22  来源: 中国山东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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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正在铲除罂粟



  

无人机拍摄画面



  中国山东网青岛5月26日讯 (记者 杨广科 通讯员 宋学友) 5月23日上午,莱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现场发放给一位市民500元的奖励现金,以兑现其举报市民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

  当前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开花挂果的季节,莱西警方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全警动员、全民行动,通过组织警力开展不间断走街串巷巡查、发动社会力量进行有奖举报、利用“无人机”参与查找罂粟等方式,零容忍、无死角持续开展铲除粟活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铲除罂粟1000余株,破获非法种植罂粟行政案件12起,治安处罚12人,兑现举报奖励6000余元。

  莱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根据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果园、林场、蔬菜大棚的深入检查,并积极开展铲除罂粟毒品原植物的宣传教育和铲除工作。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非法种植罂粟,如果已经种植的要尽快自行铲除,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到,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非法种植者。举报电话:66588214或110。莱西警方将继续对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的数量进行奖励。奖励政策如下: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5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

  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500株以上,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延伸阅读: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是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是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是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是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是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是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编辑: 杨其昕] 本文地址:http://laixi.bandao.cn/news.asp?id=273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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