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人社局多项措施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2017-07-21 14:2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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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黄岛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坚持以维护基金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服务水平,确保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得以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待遇。

  严格执行生育定额结算办法,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合规支付。青人社办字〔2017〕24号文件调整了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顺产、难产、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的人均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由原3800元调整为4200元,二级医院由原2900元调整为3300元,一级医院暂维持原2000元不变。

  人均定额结算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之间的一种结算方式,强调各定点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加强管理服务,不得将人均定额结算标准限定到每个生育职工,不得将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转嫁给职工个人负担。充分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使参保人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加强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黄岛区共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10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7家。完善了我区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分娩危重并发症的审批流程。

  加强对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和管理,要求各定点医院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并对其上报结算材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规范。

  上半年,区社保中心共审核女职工异地生育医疗费320人,报销90.20万元;审批男职工生育补助金946人,报销123.53万元;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生育医疗费及诊疗费16203人次,支付生育保险基金2457.44万元。

  (记者:姜红翠;通讯员:李明奎、逄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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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董皓] 本文地址:http://xihaian.bandao.cn/news.asp?id=274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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