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检察院用依法问责利器守护绿水青山

2017-09-01 10:4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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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日照消息 通过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检察监督程序,联合环保、工商、国土、公安等部门,督促1000余亩被破坏的耕地全部复垦;使破坏了100多亩河滩地的不法盗砂团伙绳之以法;取缔关停55家污染企业……近年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依法问责的利器守护着当地的绿水青山。

  1000多亩被破坏耕地  监督复垦变良田

  1000余亩良田,因为不法企业滥采滥挖矿砂而变成“不毛之地”。但这种违法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纠正。老百姓不答应。

  2011年3月,岚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巨峰镇大王家沟等村周围存在的违法问题,镇党委政府也希望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原来,2008年6月以来,日照多家建材、石材公司在没有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仅与市某协会和相关村委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协议,便以土地整理为名,在千余亩耕地上进行铁矿资源开采,并在开采过程中深挖滥掘,将耕地挖成十几米的深坑,致使熟土层严重流失,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采矿企业是以土地整理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致破坏耕地之果,如不及时监督纠正,上千亩耕地将毁损殆尽,并且可能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岚山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刘新华介绍当时的情况。

  随后,岚山区检察院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迅速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国土部门责令采矿企业停止非法采矿行为,督促采矿企业平整复垦耕地。国土部门根据建议,加大对非法采矿破坏耕地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向采矿企业下达了《停止开采通知书》,依法扣押采矿机械设备。

  应尽的职责尽了,让违法企业停产的预期目的达到了,但能否让受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才是检察官们更加关心的事。当时已是3月,为让农民们赶上春耕,岚山区检察院继续“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对案件进行全程关注,及时了解耕地复垦的进展。短短一个月内,被破坏的1000余亩耕地就得以复垦。334户农民在重新分配的土地上播种的花生、红薯、玉米等农作物,长势良好。 

  该案引起了强烈反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有关做法甚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誉为“岚山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盗采河砂被严厉打击 母亲河”重回平静

  绣针河是岚山的母亲河,然而2014年1月,岚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自2012年以来,一些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盗砂团伙在绣针河大规模非法盗采河砂,河岸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经过初步走访调查,我们发现绣针河流域确实破坏严重,河砂被盗采时间长,这背后可能存在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的情况。”刘新华说。岚山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程序。

  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白天用挖掘机将出入绣针河的主要路口堵死,晚上开始采砂作业,刘新华和同事们只好晚上开着私家车去蹲守取证。为此,他们的车辆经常被人跟踪,而匿名恐吓电话更是接到不止一次。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核实。刘新华和同事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易失证据。摸清了基本事实。彼时。绣针河100多亩河滩地已被破坏。河堤坍塌下陷达500余米。横跨河上的沈海高速公路桥墩都已裸露甚至出现地基松动。

  根据调查取证,岚山区检察院向水利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严厉打击和遏制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水利部门执法大队原队长等5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嫌疑,7名盗采河砂分子涉嫌非法采矿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规定分别移送该院自侦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针对发现涉嫌违规违纪的部门和村镇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一举打掉了盗采河砂背后的“保护伞”,解决了盗采河砂猖獗且屡禁不止的难题。

  2015年12月,绣针河流域盗采河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案尘埃落定,12名犯罪嫌疑人被立案查处,绣针河终于找回了它久违的平静。该案也获评“全国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成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取缔25家钢渣磁选厂  百姓身边的污染源没了

  “我们在虎山镇崔景阳村附近的一个水库边上,发现水库里的水竟然是深绿色,而且能看到底。”回想起两年前根据线索走访调查的情景,刘新华记忆犹新。

  附近群众围上来反映,近几年村里池塘变得又脏又臭,农作物出现大量减产甚至绝收,怀疑是附近几家钢渣磁选厂非法排污致使池塘和地下水严重污染所致。

  干警们经过实地走访污染现场、查看企业排污实况、询问当地群众,进行水土取样并拍照固定证据,委托鉴定机构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鉴定评估,初步认定有20多家钢渣磁选厂在崔景阳村及附近村居非法从事钢渣生产经营活动。这些钢渣磁选厂非法排出的工业污水经检测为强碱性废水,已构成犯罪。

  环境问题迫在眉睫,治理刻不容缓。查明情况后,岚山区检察院立即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环保、工商、国土等部门联合对排查出的25家钢渣磁选厂全部予以取缔关停;依法对8家钢渣磁选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立案监督,多人被刑事拘留;为防死灰复燃,该院又继续督促有关部门责令污染企业限期内必须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同时依法支持群众合理诉求,责成污染企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今年6月底,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全省检察机关提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把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

  一系列典型案例,是岚山区检察院践行“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工作理念,想百姓所想,主动作为、干在实处、服务大局,守护绿水青山的最生动体现。近年来,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省唯一的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和路径,“向前一步”参与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治理,帮助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通讯员 王岗

   [编辑: 孙亚林] 本文地址:http://rizhao.bandao.cn/news.asp?id=275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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