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日光温室大棚政策性保险集中投保工作的通知》,全市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以下简称“设施栽培保险”)投保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今年我市设施栽培保险投保日期截止到10月20日,保险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塑料大棚符合建造技术要求,投保时使用正常;
②棚内蔬菜种植符合大棚蔬菜种植技术规范要求,生长正常;
③塑料大棚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④塑料大棚数量在5个以上(含)或种植面积5亩以上(含)的种植小区。
符合上述条件的种植农户(含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均可以到当地村委会申报。
近年来,我市加快了栽培技术集成创新和栽培设施的升级换代步伐,全市蔬菜设施栽培规模逐年扩大。设施农业投入大,一旦遭受灾害,就会给广大菜农带来严重损失。
据了解,设施栽培保险每亩最高赔付金额可达3万元,仅2015和2016两年我市就赔付菜农29万余元,为广大菜农提供有力的灾后生产支持。菜农们将这种保险称为“护身符”,说投了保险就相当于把“菜篮子”装进了“保险筐”。
来源:中国即墨网 [编辑: 刘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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