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男子多次砸车盗窃被判刑

2018-01-25 15:0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日照消息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多次砸车盗窃案,被告人王某砸车盗窃作案6起,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158565元,被东港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将尚未被追回的犯罪所得退赔各被害人。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间,89年出生的男子王某流窜于日照市东港区各小区及购物中心停车场内,专门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使用安全锤作为作案工具,将他人停靠在路边或小区内的车辆玻璃砸碎,盗窃车主遗留在车内的现金及其他财物。市人民医院东门、东方海岸小区、新玛特购物广场停车场、望海小区、舒斯贝尔新天地东门,王某一一“造访”,现金、皮包、移动硬盘、白酒,王某均不放过。2017年5月,王某在一辆奔驰轿车内盗窃到一把奥迪车车钥匙,竟贼心大起,将该车钥匙对应的价值人民币152000元的奥迪A3轿车盗窃,令人唏嘘。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盗窃作案,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王某系自首的问题,经查,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并在其所居住的小区将其抓获归案,故其不能认定为自首。被告人王某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应当以盗窃罪从重处罚。故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对王某做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张伟 苏瑞

   [编辑: 孙亚林] 本文地址:http://rizhao.bandao.cn/news.asp?id=2801683

分享到

青岛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百度贴吧 人人网 QQ好友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