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信息公示

2018-03-09 09:44  来源: 得利斯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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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加工“三品工程”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属于备案制,于2016年11月在诸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诸经信投备[2016]016号。项目总投资为12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8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05万元。具体内容为(1)租赁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现有车间39876m2,拆除现有附属设施,购置部分先进的屠宰设备,新增生猪屠宰40万头生产线一条;并对同路公司冷冻库进行节能、安全生产改造。(2)将现有建筑面积17122㎡原低温肉制品一车间改造为速冻调理肉制品生产车间,购置相应设备。改造后,速冻调理肉制品年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2000吨增加到20000吨。(3)对低温肉制品生产二车间进行改造,购置先进加工设备更换部分设备,调整平面布局,和对建筑面积4189㎡的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年生产规模可由原来的15000吨增加到20000吨。(4)将现有建筑面积6000㎡的速冻调理食品生产车间改造为速冻面点车间,购置相应设备。改造后,年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000吨增加到2000吨。(5)对现有质检中心、研发中心、产品展示中心等进行土建改造,购置部分实验设备、检测分析仪等,满足产品开发和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

该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0人;项目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营357天,年工作5712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烟熏废气、屠宰车间无组织恶臭废气、现有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

烟熏废气经水洗净化装置净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屠宰车间无组织恶臭废气,拟采取加强绿化、车间密闭等措施以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有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拟采取密闭、负压收集措施,并配备喷淋塔恶臭集中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主要包括屠宰车间喷淋废水和清洗加工废水、以及其他车间的蒸煮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全部废水进入得利斯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昌城镇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要求和昌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猪粪、猪鬃、猪粪、污泥、边角肉、污水处理污泥等。

污水处理污泥、猪粪外卖给肥料加工厂综合利用。边角肉、胃容物外卖给饲料厂或肥料加工厂综合利用。猪毛外卖给毛刷等制造企业综合利用。猪粪、胃容物在追肥季节可以用于附近农田追肥使用。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符合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要求。

(4)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猪的嚎叫和风机等噪声,经厂房屏蔽和厂界距离的衰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该项目属于备案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之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该项目在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内建设。选址合理可行。

(3)该项目烟熏废气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屠宰车间通过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后,氨、硫化氢、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浓度等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浓度限值,厂界可以达标,同时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现有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通过采取密闭、负压收集措施,并配备建喷淋塔恶臭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是可行的。

(4)该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废水进入得利斯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昌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排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要求和昌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该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水影响角度看是可行的。

(5)该项目生产车间采用一定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可最大程度减少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

(6)根据该项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7)该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处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8)该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9)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昌城镇规划;选址基本合理;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加工“三品工程”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编写完成,欢迎各界朋友就该项目的具体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信、来电咨询;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589192878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36-8529136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2月8日

[编辑: 管洪杰]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81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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