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人民医院等6家单位被潍坊食药监通报处罚

2019-01-03 10:2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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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1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本次共有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山东华潍医药有限公司、安丘市中医院等6家单位被通报,目前,潍坊市食药监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单位进行了处罚。

  这6家单位分别是: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生产抽验不符合规定盐酸西替利嗪片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没收批号为1705006的盐酸西替利嗪片2379盒;2.没收违法所得77776.80元;3.处罚款7968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57456.80元。

  山东华潍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制川乌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97.36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诸城市人民医院使用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制草乌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警告;2.没收扣押的中药饮片制草乌13.371Kg;3.没收违法所得315.64元;3.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3562.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878.14元。

  安丘市中医院使用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制川乌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62元;3.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52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162元。

  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营丘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个人)购进药品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没收扣押的中药饮片甘草0.7Kg;2.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450元。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金钱草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2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停止经营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286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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