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早教课程退款成难题,商家表示他人转让课程不予以退款

2019-09-20 17:4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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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9月20日讯 近日,王女士拨打热线83121166向半岛网反映称,自己在悦宝园早教中心新城吾悦店办理课程退款时,商家以没有pos机小票为由拒绝了王女士的退款申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工商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下无果,让退款成为了难题。



消费者:合同收据齐全,商家拒绝退款

    据王女士介绍,2017年她在悦宝园早教中心新城吾悦店购买了为期两年的早教课程,共计72节(包含赠课课程),花费17300元,课程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由于私人原因早教课程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结束,目前还剩下55节课程,其中购买课程27节,赠送课程28节,便想按照合同进行课程退款,但在课程合同和消费收据齐全的情况下,商家以没有付款时的pos机小票为由拒绝了退款。



    在王女士提供的课程合同中,合同条例第五条第六款中明确标注“已消耗课时数为零或者未超过总课时数三分之一(赠课除外),可退还已付费用的50%,且可不扣3%的管理费。超过三分之一将按照已达课时包的标准课时价格扣除已上课时费,并扣除3%的管理费和9‰的刷卡费及360会员费,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商家:他人转让课程无法进行退款

    9月20日下午,记者致电悦宝园早教中心新城吾悦店,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女士的早教课程是通过另一位消费者转让所得,并不是直接在店内购买的早教课程,合同中规定课程是不允许随便转让他人的,由于王女士的早教课程是通过其他消费者购买的,无法提供当时的付款凭证,所以不能给予王女士退款。



工商管理部门:建议走司法程序

    王女士表示,在退款被拒绝后,她求助了工商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下,商家依然拒绝了王女士的退款申请。“工商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是可以退款的,因为我们合同收据都是齐全的,但是他们也不能强制退款,只能建议我们走司法程序。”

     [编辑: 董皓] 本文地址:http://xihaian.bandao.cn/news.asp?id=288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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