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雨牌姜粉日期有涂改痕迹 消费者已获得赔偿

2022-02-21 10:58 信网阅读 (397112) 扫描到手机

信网2月19日讯(记者 谷正原 )2月12日,市民叶先生在青岛市辽阳西路369号卜蜂莲花超市内购买到晖雨牌姜粉,商品单价为3.8元,付款后叶先生发现该产品存在日期涂改情况。信网联系至该超市,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一情况,目前消费者已获得赔偿,双方已就此事件达成和解。

 (来源:受访者)

2月12日,市民叶先生在青岛市辽阳西路369号卜蜂莲花超市内购买了晖雨牌姜粉,商品单价为3.8元,付款后叶先生发现产品上印着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保质期24个月,但在该生产日期旁还有一个2020年4月15日的日期,借助光线依稀可辨。叶先生认为,该产品有涂改生产日期的嫌疑,涉嫌欺诈,遂将情况反映至超市服务台。

 (来源:受访者)

为落实情况,信网联系至该超市,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一情况,目前消费者已获得相应赔偿,双方已就此事件达成和解,随后叶先生也证实了工作人员的这一说法。

 (来源:受访者)

针对叶先生遇到的情况,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