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机“有毒应用”,要提醒更要查处

2018-10-19 08:0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86194) 扫描到手机

文/苑广阔

近日在净网行动中,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0款违法有害移动应用存在于移动应用发布平台中,其主要危害涉及隐私窃取、恶意传播、资费消耗、系统破坏和流氓行为五类。提醒广大手机用户不要下载这些违法有害移动应用,避免手机操作系统受到不必要的安全威胁。(10月18日《华商报》)

用户一旦下载这10款有毒有害软件,就犹如在自己的手机里面安装了一枚隐形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引爆”,给合法权益带来损害。这样的提醒当然有积极意义,但在提醒之后,相关部门也应迅速介入,予以查处。

一则,此次公布的“有毒应用”达10款之多,而且还精确到某个版本,让每个手机用户都记住,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二则,相关提醒是通过媒体广而告之,但显然不是每个手机用户都会关注到这样的提醒。既然这些“有毒应用”存在如此大的危害,且已经被发现,那么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该从源头上进行规范、整顿和查处。

假如此次被公布的某些手机应用软件,还在以重金聘请明星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时,国家有关部门就应该意识到,要给“有毒应用”套上法律的笼头,使其在法律轨道内行事。

客观而言,我国目前并不缺少关于互联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刑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都对这方面有所涉及。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地方性的法规条例。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加强市场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把“有毒应用”挡在手机应用市场的大门外;另一方面,则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于发现的“有毒应用”进行包括下架、处罚,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