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街拍者须守好法律边界

2023-06-14 06:51 法治日报阅读 (28178) 扫描到手机

近期,多地出现的因街拍引发的纠纷事件,引起了网友对于公共场所街拍问题的讨论。如今,街拍已成为一种流行文化,但相关乱象也是层出不穷:有的街拍者打着艺术创作、星探等旗号,不管路人是否同意,就拿着“长枪短炮”猛按快门;有的街拍者采取秘密方式拍摄,甚至专门抓拍女性的敏感部位,通过技术处理放在网上。这些行为不仅让本来“发现美、展示美”的街拍变成了不文明现象,而且还涉嫌违法乃至犯罪,还可能因为“镜头侵权”“网络谣言”引发纠纷。

街拍不是想拍就能拍,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对街拍者而言,应当尊重路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守住“经过他人同意”的法律边界,既不能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也不能采取跟拍的方式骚扰他人,更不能虚构被拍人物的信息传播谣言。如果要将视频或照片放在互联网上,还要征求被拍摄者的意见,并告知其风险。

为了让公共场所街拍既文明又合法,商业街的运营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有必要强化责任意识,尽到对公共场所秩序的保障义务。比如,在街拍热点区域摆放提醒标语,通过保安巡逻的方式,提示和引导街拍、跟拍行为,对于不文明的街拍行为进行劝阻。值得肯定的是,近日北京某商区就发布“街拍提示”,提醒广大顾客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并表示不支持任何未经许可的商业拍摄行为。

此外,互联网平台也要加强监管,不予发布可能存在侵权的街拍视频或图片。对于已发布的有争议的视频或者图片,必要时应及时删除,以免给受害者带来更大负面影响。而对于偷拍等不法行为,执法机关要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