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临沂市卫生健康委通知!

2023-07-12 11:22 健康临沂阅读 (2235612) 扫描到手机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

冬病夏治是中医药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和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临床疗效,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三伏贴”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格机构管理

“三伏贴”服务应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开展。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了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服务工作。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严格备案管理

“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并按要求审核后,将“三伏贴”适用范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拟定处方的医师信息、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等内容,以及上一年度“三伏贴”治疗效果评估报告,于每年开展“三伏贴”服务前1周向机构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委属医疗机构向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应制定本机构“三伏贴”工作方案或采用医共体(医联体)牵头单位相关方案,经机构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开展。

严格适用范围

“三伏贴”主要适用于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风湿类疾病以及其他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或虚证的其他疾病。各医疗机构应科学合理地宣传推广“三伏贴”知识,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和应用人群。

规范技术应用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操作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穴位贴敷》(GB/T21709.9—2008)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有关要求。实施“三伏贴”的操作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从事“三伏贴”操作的人员予以明确,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在开展“三伏贴”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同时使用其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并告知患者。

加强监督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全面加强“三伏贴”服务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及时评估“三伏贴”服务质量和效果,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发挥“三伏贴”服务在保障百姓健康的独特优势。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各县区应切实加强“三伏贴”服务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力量指导所辖所属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三伏贴”服务,督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对存在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应用不规范等行为的医疗机构予以纠正,并督促其整改,保证“三伏贴”服务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