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缅北诈骗③丨真惊了!为“洗钱”他们把亲爹亲哥都拉下水!记者揭秘缅北电诈集团“最后的疯狂”

2023-09-22 08:3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272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孙桂东

去缅北淘金梦碎之后,想回国被要求“完成业绩”,便拉上亲哥、表哥帮电诈团伙洗钱,最终哥仨均获刑;担心洗钱的人跑路,男子竟然让亲爹去取钱套现,最终被判9年徒刑;偷渡缅北参与电诈,没挣到钱跑回国却称“被胁迫”,最终仍然难逃法网……

记者登录裁判文书网,以“缅北、诈骗”为关键词检索,发现大概50起公开案例,从2019年至今逐年增多。记者梳理内容发现,随着国家对境外电诈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大,陆续有大量犯罪嫌疑人落网。迫于高压打击,电诈分子不得不开始转移目标,甚至将黑手伸向了身边的亲朋好友。同时,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相关部门从多条战线展开打击,所谓的“隐形受益人”、接受犯罪分子财物的亲属同样难逃法网。

拍案惊奇

境外电诈窝点集团化

“拉手”“代办”有分工

“现在的电诈窝点,越来越专业化,集团化……”反诈志愿者阿龙(化名)介绍,根据他的观察,每个电诈窝点都会专注某一类诈骗活动,但是组织架构上一般都会有七八个岗位分工。

在2020年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上,详细记录了电诈窝点的组织架构以及诈骗模式。三名被告人均为20岁左右,在同乡的邀约下,偷渡到缅甸参与电信诈骗,而公司的小头目同样是老乡——

2018年,阿斌、阿诚等人在缅甸果敢地区为实施诈骗犯罪而建立犯罪组织。每个窝点都有管理人员,下设有“拉手组”、多个“代办员组”以及“财务”“网络维护”“后勤保障”等岗位。每个窝点百人左右,实行集团化管理运作,诈骗人员到缅甸的路费、在实施诈骗活动期间的食宿等,均由诈骗窝点统一免费提供,诈骗窝点的上下班、食宿时间有统一规定,每个“代办员”在诈骗期间的称呼均使用外号,并将公民身份证、手机等个人物品上交管理人员。

8月31日,云南临沧,在云县高铁站出站口,悬挂着醒目的标语,时刻提醒旅客防范电信诈骗。 图/视觉中国

具体诈骗方式分工也非常明确。每天由管理人员给“拉手”“代办员”发放工作手机、工作电脑、电话卡、电话号码、QQ号等作案工具。“拉手”根据管理人员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拨打电话询问客户(被害人)是否需要贷款,对有贷款需求的,就引导其添加当日与其搭档的“代办员”联络方式;之后,“代办员”按照“话术剧本”,使用QQ、手机与被害人通联,引导对方下载虚假贷款APP,利用该APP在后台掌控并查看被害人信息、修改数据,制造给被害人发放贷款的假象,并以帮助对方办理网络贷款需要支付“包装费”“认证金”“解冻金”“刷流水”“补流水”“私人走账”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拉手”每月领取固定工资,“代办员”不领固定工资,按照其成功诈骗金额拿提成;其中,单日诈骗金额达到30000元以上的,还能额外领取奖金。2018年至2019年期间,该犯罪集团以对不特定人拨打电话、虚构发放贷款的方式在全国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有178名被害人报案,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438万余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刘某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越国境至境外伙同他人通过电信网络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三人分别被判4年到4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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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手段失效难以为继

竟外出培训升级骗术

对于电诈窝点而言,国内警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一些传统的诈骗手段失效以后,电诈分子还会外出学习新的诈骗方法。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2022年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5月以来,湖南石门的多名不法分子,在文某、马某某(在逃)的带领下,先后通过偷渡等方式,在缅甸“砖厂”、邦康星瑞公寓(音)、邦康“红某2”、勐平汇辰大厦等地建立电信诈骗窝点。电诈窝点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而且管理制度非常严格。据被告人程某供述,窝点门口有人站岗,离开窝点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他们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公司货款收支诈骗、信贷诈骗、校园贷诈骗、网络刷单诈骗等多种类型的电信诈骗。

此前,该犯罪团伙以信贷诈骗为主,冒充银行客服、银行放款专员等角色,以给被害人发放贷款为由,收取授权金、验证资金、提星费用等进行诈骗活动。负责引诱人上当受骗的称为“打料”。小组长负责在QQ等平台上发布广告,吸引被害人添加。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各小组就冒充银行客服跟被害人对接。核实基本信息后,又通知被害人添加他们使用的另一个“银行专员”QQ号。随后,他们通过QQ语音电话与被害人交流,声称需交纳10%的授权金。被害人第一次汇款后,“放款专员”还会以提星费用、解冻资金等为由继续实施诈骗。诈骗成功后,由组长统计该成员诈骗金额,然后以现金形式发放提成。

2020年7月,由于信贷诈骗模式难以继续,犯罪团伙的几个头目商量后,带领手下人员去学习新的“校园贷”诈骗模式。他们所谓的学习内容,主要是聊天的脚本、话术等。2020年8月底、9月初,犯罪团伙的头目将外出学习人员召回,之后将“校园贷”作为实施诈骗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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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躲境外遥控指挥

父亲帮“洗钱”判九年

随着公安机关“断卡”行动的持续深入,境外的电诈分子将钱款骗到手以后,只能依赖国内人员帮他们套现,进而“洗白”后转移到境外。而为了保证赃款到手,他们甚至选择找亲朋好友帮忙。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2020年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2019年11月初,广东小伙唐某在缅甸与人合伙进行电信诈骗,为了躲避相关部门的追查,他想到通过国内的亲戚朋友来转移资金。感觉一般人都靠不住,唐某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从11月份开始,他跟父亲在电话里商量,叫着同村人一起去取钱,然后再把钱转走。

从2019年12月中旬起,其父唐某柱就开始自己去收钱、转钱。“我知道,我的这种行为就是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唐某柱直言不讳,整个取钱过程全都是在境外的儿子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唐某柱供述,每次钱到账后,会有人取出现金,他就跟同村的人开车去收钱,点清数目后,儿子会给他另外一个地址。他过去将钱转走后,再给儿子打电话,告知钱被人收走了。

一年多时间里,唐某柱总共替儿子转移了300多万元。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柱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事先与诈骗参与人员合谋协助诈骗犯罪组织提取赃款,其主观上事先与诈骗组织者存在共同诈骗的犯意联络;客观方面,在被害人被骗汇款后,协助诈骗犯罪组织者提取赃款,共同侵害公民财物的所有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诈骗罪共犯定罪处罚。被告人唐某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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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出缅北“冲业绩”

亲哥表哥齐被拉下水

偷渡到缅北“淘金”不成,想逃出来就更难了。在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的犯罪人员,有不少是听说可以挣大钱偷渡过去的,但是到了电诈窝点后如果完不成业绩,就会遭到毒打。想要回国则需要交违约金。据了解,违约金的价格一路走高,现在已经到了30万元左右,大部分人根本交不起这笔费用。为此,有些人则选择“冲业绩”来解约。而这种方式,也牵扯其家人同样堕入法网获刑。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年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1998年出生的四川小伙唐某荣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后在朋友的鼓动下认为到缅北能挣大钱,于是,2020年3月份,他通过“蛇头”偷渡到缅北电诈园区。经过几天的培训,主要负责实施“网络刷单”诈骗。

2020年4月20日,被害人尉某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公寓内加入了一个群聊。群聊里,有人说可以通过网络刷单赚佣金。小试了几笔后,尉某决定一次性投入大一点,等到想取现的时候,却被告知账户已经被冻结,要取钱必须充值到指定账户解封。当尉某把钱存进去以后,一步一步落入了唐某荣所在团伙的陷阱,最后被骗20余万元。

由于涉嫌诈骗的账户都被控制,为了方便“洗钱”,唐某荣就向自己的亲哥唐某洋、表哥肖某某求助。他表示自己在缅甸落入电诈园区,被对方控制住,已经没有办法回国,只有他们帮忙完成“业绩”,他才能获得自由身。当然,他们也不会白忙活,每一笔都能提成2000元。

三个人互相配合,最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至少57万元,被告人唐某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至少88万元,逃回国内后却没能逃脱法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荣、唐某洋、肖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共同帮助转移赃款,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唐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唐某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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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财物非法还接受

“隐形受益”难逃法网

在电诈窝点,一些犯罪分子认为他们躲在境外,而且是以集团的名义在作案,即便回国以后也难以查实具体的作案事实。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难以固定证据,法院也难以定罪量刑。不过,他们的这种想法很快就破灭了。

2021年6月,“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中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依据这一司法解释,不少嫌疑人最终被判定犯诈骗罪。

2022年湖南石门县的一份刑事判决文书显示,被告人程某2019年6月份开始,先后三次通过偷渡的方式前往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实施诈骗,分别担任“拉手”“财务”等职位,最终获利22万余元。被告人杨某先后两次偷渡到缅北诈骗公司,不到一年的时间获利1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除了重点打击境外的电诈窝点,“隐形受益人”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开始重点打击。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在办理“翱翔”诈骗集团案时,几名诈骗人员的亲属长期接受身处缅甸亲戚的金钱、礼物,包括价值百万元的手表、房产等。经查,他们不仅清楚地知晓自己所收财物来源非法,更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目前,王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针对缅北地区的电信诈骗活动,国内已经开展了全方位的围追堵截,随着一个个电诈窝点被铲除,电诈犯罪的空间将会进一步被压缩,那些依然抱有到缅北“淘金梦”的人,等待他们的终将是一张难逃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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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百余起跨境裸聊敲诈

153名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记者21日从公安部获悉,9月20日晚,随着三架中国民航包机分别降落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前期中国警方和印度尼西亚警方通过警务执法合作抓获的153名实施跨境裸聊敲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山东公安机关从印尼押解回国,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百余起跨境裸聊敲诈案件成功告破。

在我驻印尼使馆的大力支持和警务联络官的协调下,当地时间8月29日,在印尼亚齐省巴淡岛工业园区的一栋大楼里,印尼警方抓获88名实施跨境裸聊敲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图/视觉中国

针对当前裸聊敲诈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公安部组织部署北京、山东等地公安机关紧盯重点案件,加强研判分析,强化线索摸排,初步掌握了盘踞在印尼境内的特大跨境裸聊敲诈犯罪团伙相关情况。今年8月,公安部派员率北京、山东公安机关民警组成工作组赴印尼开展工作,在我驻印尼使馆的大力支持和警务联络官的协调下,配合印尼警方于8月29日成功捣毁相关犯罪窝点,一举抓获88名实施跨境裸聊敲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查扣大批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随后,工作组经循线深挖,又发现藏匿于印尼巴淡岛、加里曼丹等地的多个裸聊敲诈犯罪窝点,在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配合印尼警方组织开展第二轮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9月20日晚,实施跨境裸聊敲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从印尼押解回国。 图/公安部刑侦局微信公众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裸聊敲诈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继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