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11-17 16:5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5933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1月17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罚款762420元。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2年8月图斑第3702112022080208150444-4号发现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在王台街道王台前村占用土地修建绿化带及道路,图斑监测面积7.76亩(合5203平方米),经自然资源局核实,该处林地中有0.1361公顷(合1359平方米)为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里标注的林地,为一般商品林地,因此当事人非法占地面积为3844平方米,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359平方米。

依据相关法规,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1月16日依法对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5155号处罚书,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227平方米土地15日内退还至权属单位(石梁刘村农民集体),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976平方米土地15日内退还至权属单位(庄家莹村农民集体); 没收在非法占用58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拆除在非法占用265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责令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恢复改变林地用途1359平方米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以非法占用乔木林地(758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的罚款,处以非法占用农村道路(91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的罚款,处以非法占用工业用地(1859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处以非法占用城镇村道路用地(1135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359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8520元)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762420元。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03月05日成立,注册地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衡山路。法定代表人薛桂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等。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14处分支机构。

半岛网记者